在德国,企业在起草《人聘用协议》时,应当包含以下5-10条内容:
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以确保员工知道自己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薪资和福利:明确员工的薪资和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假期、医疗保险等。
试用期:明确试用期的长度和条件,以及试用期结束后是否会转正。
终止雇佣关系:明确终止雇佣关系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员工在离职前需要履行的义务。
保密协议:明确员工需要保守的机密信息和保密期限,以及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
知识产权:明确员工在工作期间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竞业禁止协议:明确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在同行业从事类似工作,以及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和范围。
离职后的义务:明确员工离职后需要履行的义务,如交还公司财产、保守商业机密等。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明确协议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加入其他条款,如违约金、加班补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编写和签署合同存在一定风险,因为如果协议条款不合法或不合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引起纠纷。因此,最好找一家专业机构咨询或代办,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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