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萨克斯坦劳动法》第22条规定,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哈萨克斯坦劳动法》第23条规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不低于用工单位同类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 3.《哈萨克斯坦劳动法》第24条规定,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等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员工一致。 4.《哈萨克斯坦劳动法》第25条规定,派遣劳动者应当享有与用工单位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待遇。 5.《哈萨克斯坦劳动法》第26条规定,派遣劳动者应当接受用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哈萨克斯坦税法》第25条规定,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7.《哈萨克斯坦税法》第26条规定,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8.《哈萨克斯坦税法》第27条规定,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9.《哈萨克斯坦税法》第28条规定,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哈萨克斯坦税法》第29条规定,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款。
DG.hire在150+国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支持将雇员从一个国家派遣到另一个国家进行工作。DG.hire的全球服务网络负责组织和管理跨国雇员。雇员派遣形式可以是短期工作、季节性工作或长期项目工作。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