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0条,雇主有责任向员工提供工作证明,证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职位和薪资等信息。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1条,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工作证明,雇主必须在7天内提供。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2条,工作证明必须包含员工的姓名、职位、工作时间、薪资、离职原因等信息。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3条,雇主不得提供虚假的工作证明,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4条,员工离职后,雇主必须在14天内提供工作证明。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5条,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提供详细的工作证明,包括工作表现、技能和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6条,雇主不得拒绝提供工作证明,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7条,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提供多份工作证明,但雇主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8条,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推荐信,但雇主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 根据阿联酋联邦劳动法第69条,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雇主未能提供工作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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